流民,伸展肢体,一个懒腰,显出我姣好的身材,大概是因为我穿着男装,凹凸有致,我听到我的人里头有小伙儿咽了口口水,随他去,“他们其中有一些会是士兵,在将来。毕竟拿剑的手,大多都拿过锄头。”
波隆收回眼光,逍遥骑马儿,“您说的那一类是一群给贵人铺路的骨头。”
我露出笑容,说出自己的想法,“那么为了让他们死在恰当的位置,你会训练他们。”
波隆一口拒绝,“训练?训练天杀的赚不了太多的钱,我更喜欢卖命,让契根去吧,他得过且过。”
我仔细打量了波隆一眼,“可是训练可以让你拥有自己的人,将来会有自己的地,然后是自己的城堡。”
“相信我,大小姐,”波隆笑出了牙齿,“我知道该怎么管一个漂亮的城堡,肯定不是靠几个呆头鹅老农。那么,您想要怎么武装他们,草叉和石块儿?”
“草叉和石块也能杀人,波隆,不过不是,是二十多英尺(六米)长的超长O枪和斧头刺棒。”锻造一把剑要花太多的钱,没必要。
“听起来不大好用,我闭着眼睛都能干掉这种士兵。”他大大咧咧。
“那你该面对几百人的方阵试试,作用不一样,波隆,我不需要士兵都跟你这样狡猾粗鲁。”我需要的是战场上的中流砥柱,能扛过骑士冲锋的肉盾。
波隆了然,“我懂了,这就是你说的,让他们死在合适的地方?”
我当然不能承认,“我偏向于让他们打个胜仗,然后回家继续给我干活。我想到你的任务了,在我夜影巷那个宅子下头有个通往梅葛塔的密道,回去以后,你进去看看,通往哪里。”
这是我头一次来我的庄园,三个过去的有产骑士庄园合并到了一块儿,人称红人庄园。
就我所见和我过去的野种庄园大小差不多,南方的农具比北方要好,都是铁的,而且挽马和耕牛更多,恐怕庄园的产出还比野种庄园更多一些,能养更多的人。
可是比起王领的其他地方来说,这里就没什么可夸耀的了。没有矿产,没有野林,也非滨海捕鱼之地。
但也是因为如此,所以我才买得到这里,比我有钱的人不要,没我有钱的雇佣骑士?罗斯比家族不愿意白给。
而这几年也没什么战事,就算有,罗斯比家族对于战争是能躲就躲,给人给钱自己不去,所以也没有封给新的骑士。
我们越过庄园间的边界,三个庄园之间本来就没有围墙,而是用简单的石块标记界限,我猜为了挪这些界石,一定打过不止一场架。
我看到在这会儿,只有零星的地有麦子,很少,大部分地方都是杂草,或许是休耕,或许是牧地,更可能是直接被抛荒。
仅有的风车磨坊和各色铺子非常老旧,我看到洛克之前置办时,已经抹去了原先主人的纹章,画上了我的小红人。当时,他告诉我,有一户绝户的骑士家还有墓窖,我吩咐把里头的列祖先人给迁到别的地方去了,毕竟远亲还在,不过再过几年,将无人铭记其名号。
“酸埃林,你来过这儿吧,陪着洛克?”我收回目光,问道。
酸埃林还是老样子,就是更懒了,“是的,小姐,这里地方不错,我记得有个雀斑妹对着我笑来着,我们晚上过得很开心。”
“介绍一下,给我和科本,”我和我的顾问,“我还没仔细了解过呢。”
“好嘞,以前有三个庄园,小姐,苦水园、风嚎园和嫩枝园。苦水园有一条溪流,就叫苦水溪,要我说其实也不是很苦,那儿有沟渠到周围的庄园,为了水,有时候会有邻居村庄的人来干架。”
“苦水。”我颔首。
“至于风嚎园,小姐,您一听就知道,什么都没有,只有风,田地和牧场。那儿地不怎么样,种豆子比种麦子长的好。最好的是嫩枝园,有果树,还有养蜂人,那个庄园挺甜的,留下来的人也是最多的。”不过比起矿产和交通来说,依然产出不丰。
所以,“现在合并到一块了?”我接过一个水壶。
“对,我们管叫波顿庄园,正式名字也是这个,但是庄稼汉管这儿叫红人庄园,您的纹章是小红人,小姐。”红人,总比野种好听。
对了!“河间地人安排在哪里了?”我瞧向波隆。
酸埃林是一直跟着我的老人,表情倒是自然得多,波隆的眼神简直让我心烦,“在以前的风嚎园村子里,这儿三个庄子的居民都已经被集中到了苦水园里头。”
那么,“科本,拟一道指令,这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