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岸花开的正艳,不知是谁,血泪滴落在花瓣上,隐隐露出一丝血香。
女人不紧不慢的舀出一碗汤,递给来人。
“怎么?是何人如此尊贵,竟要我们傅大人亲自送来我这小店?”
女人并未看向傅桑榆,自顾自地耷拉着手中的玉勺。勺子是通透的血色,与她手指甲上孟婆鲜红的丹蔻仿佛是在彰显着它的妖艳。
“未死,别什么大人了,我不过就是这世间的一个无名小卒,怎敢担当得起大人二字?”
傅桑榆笑着进入了女人身后的门,她也并未阻拦,只是揶揄道,
“无名小卒?想起来若干年前你傅桑榆差点拆了我这小店,似乎也是为了这人,啧,你可真是有始有终啊?”
女人便放下手中的勺子,望着偌大的桌子上摆满了她辛辛苦苦熬制的汤汤,自嘲道:
“是我最近制作的汤质量下降了?最近怎么老是会有人投诉我往事没断干净?”
“记得以前造访你这时,无意间找到你这有一颗凤凰胆,现如今,我需借它一用,不知你是否还未送人?”
傅桑榆为林鹿压好被子,起身坐到桌边,浅浅尝了一口孟婆的茶。
“你这茶怎么还是一股子苦味?”
傅桑榆放下手中的茶杯,见女人关上门,那苍老满是皱纹如沟壑一般的脸却变得娇美,肤若凝脂。
“这茶,并未变,只是这汤,我换了。”
女人也倒了一杯,笑着一饮而尽。
“你说,用那种一心为了自己喜欢的人复活,而留下心头血的人,是不是心头血的味道会更加醇厚?”
“少跟我顾左右而言其他,我只问你,凤凰胆何在?”
傅桑榆只觉得口中血腥味浓烈,无法抑制的愠怒侵染了他。
“凤凰胆?我早就没了。如今也不知落入谁手,要找,你自己去找吧,我也不是随时都有空和你在这闲聊。至于这丫头,当年若不是我将奈何玉交与你,她,恐怕早已经魂飞魄散了,容的了你今日在这撒野!”
女人收了收脸上的表情,又道:
“我虽不知这凤凰胆在何处,但是最近,既然奈何玉再次与这小子契合,那么,凤凰胆也必定出现在了它的附近。”
说到如此,傅桑榆只留下一袭蓝衣的影子,人已随声音远去。
黑云城内,还是一副热闹的景象,仿佛林家幺女从未出现过。
“听说了吗?这皇城的魏家公主要下嫁于我们黑云城啦,真是天大的福气啊。”
“谁说不是呢!听闻那公主也是个才情双绝的女子,就是样貌有些丑陋罢了,不过,她还有一手好医术,配得上我们黑云城的林家大公子。”
一时间,原本还笼罩在林鹿带来的恐惧中的黑云城,现在已经一扫阴霾,变得喜气洋洋。
此时的林家大堂内,完全没有之前事情对他们影响的痕迹。
“一拜天地!二拜高堂!夫妻对拜!送入洞房!礼成!”
这林家迎娶魏之语公主可是给足了一个公主该有的体面,八抬大轿,红妆十里,凤冠霞帔,样样不少,更惊为天人的是,林家把先祖传下来的凤凰簪也一并传给了这个魏之语,足以看出,林家对这场婚姻的重视。
凤凰簪,到底是出现了。
凤凰簪,顾名思义,簪子的造型是凤凰,且凤凰是一飞冲天的姿势,就是凤凰于飞。
簪子上有两只凤凰,护着一颗玉。那便是凤凰胆。
但是,世人却从不叫它凤凰胆,而是给它起了一个风雅的名字,耄尘珠。
耄尘珠本是一颗玉石珠,大小如鸡卵,通体透红如火,万毒不禁,补阳去阴,而更精妙的是,这凤凰胆中有火炎精华,乃是天地间一等一的极阳之物。
所以,傅桑榆当年在那个女人那不经意间看见了此物,才会大闹她的的府邸,此珠现在用来给林鹿镇压他的邪力最适合不过了。
“恭喜林霁大公子,喜得佳人,想必以后,皇城内无一家族敢与林家抗衡了吧?”
傅桑榆还是来了,其实林霁早就想到了,所以,他直接给流云阁发了请帖。
“傅家能有如此一个能力卓绝的掌权人,啧,可比我好多了。”
林霁笑道,还不忘为傅桑榆端来了喜酒。
“傅公子,今日是我大喜之日,可否赏脸,与在下共饮?”
傅桑榆未说话,只是接过林霁手中的酒杯,一饮而尽,便慢慢摩挲起这白玉盏。
“林鹿恐怕长这么大,也从未见过这般精致的酒杯吧?”
林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