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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七章 来时

她十七岁那年。

那年,她逃婚,没有带素枝,带了几百两银票,还有两把锋利的锉刀护身。

半路上,她女扮男装住进一间叫“来时”的客栈。

夜里,她躺在床上想着自己的“壮举”,满心觉得不可思议。

从小到大,她是和这世间大部分的女子不太一样,但该有的孝道和良心,一点不少。

逃婚除了对她的名声有影响外,最伤心失望的是爹娘。

爹娘是这个世上对她最好的人,所以,她才纠结到了订婚的前一天。

她逃婚的原因其实很简单——

嫁人后,她就是别人的媳妇,几个孩子的娘,而不是一个手艺精湛的工匠。

而做一个工匠,是她此生最大的心愿。

再说了,雕琢一个男人,比雕琢一块木头难多了。

娘对爹雕琢了这么多年,爹还是那个木讷的,不通风月的,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的爹。

娘说,她这辈子啊,就跟一根木头生活了几十年。

项琰认床,脑子里又想东想西的,便没了睡意,想着反正祸都已经闯下了,不如再多做一件坏事吧。

她所谓的坏事,便是喝酒。

她爹喜欢喝酒,她也喜欢,一口烈酒喝下去,从嘴里一下子灼烧到胃里,甭提多得劲了。

可娘总拘着她,说姑娘家家的,喝什么酒啊,忒不成体统。

娘这么说的时候,她总在心里反驳。

哪里不成体统?

谁规矩的体统?

还有……

她凭什么要遵循这样的体统?

不能正大光明地喝,她就背地里让素枝偷偷买,偷偷喝。

没有人知道,项府沉默到有些木讷的项琰,其实是个很轴的人,俗称一根筋。

那天也是不巧,客栈的最后两坛酒,都被一个客人给买下了。

掌柜指指大堂的角落,让她实在想喝的话,可以找那个客人匀一点。

她厚着脸皮去了,从身上掏出十两银子,犹豫了好一会,问那人能不能匀个一壶酒给她。

那人看着她,哈哈大笑说:“这酒不匀,但可同饮。”

谁敢跟一个陌生男子同饮。

项琰正要再加银子,那人剑眉一挑:“连同饮都不敢,外头的那身皮囊也白穿了。”

既然话里有话,那就别装了。

项琰一掀衣裳,在他面前大大方方坐下:“同饮就同饮,敢问兄台姓名?”

“姓许,名尽欢。”

“好名字,我姓项,单名一个琰字,琰是王字旁,加两个火的那个琰。”

“也是个好名字。”

他给她倒酒。

她抿一口,笑了。

他懒懒掀起眼皮,“喜欢?”

她点了一下头:“喜欢。”

相传,秦国都城雍城的柳林镇有一口神泉,名为“玉泉”。

玉泉水质清澈,甘甜纯正。

以玉泉水酿的酒,酒色清亮透明,香气清芳,入口甜润,尾净味长。

所以,玉泉酒,又叫柳林酒。

凑巧的是,柳林酒正是爹喜欢喝的酒,而爹喜欢的东西,她多半也喜欢。

喜欢是因为敬佩。

爹如果不是老实木讷,就凭他的手艺,项家的家主就应该由他来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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