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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八章 会死

,半个月,她能学会大半。

……

大话,还是说早了。

第二天,他拿出他的画作,项琰惊呆了,半天没有说出一句话来。

许尽欢咧嘴一笑:“我不缺家具,我缺一个家,回头等宅子买了,你替我做木工啊。”

项琰看看画,再看看他,既没有问宅子买在哪,也没有问宅子有多大,只认真回了两个字。

“成交。”

许尽欢看了项琰很久,有些不可思议地问:“你对我这么不设防吗?万一我是骗子呢?”

“你不像。”

项琰并非不设防,而是她相信一个人的眼睛不会说谎。

许尽欢的眼睛是清的,是亮的,看着她的时候,不闪不躲,她就知道,这人的禀性,不会差。

而且她的身体里,有一半流着朱家人的血液,朱家人天生对某些东西敏感。

比如面相,比如气场。

当真她会随随便便与男子同饮吗?是这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场,让她觉得舒服。

半个月的时间,她每天早早来,迟迟走。

许尽欢放荡不羁的外表下面,是一块挖不尽的宝藏。

他对画,对色彩,对构图都有着独特的见解,这些见解她闻所未闻,见所未见。

他说,画的最高境界,不在笔墨之内,而在笔墨之外。

就像刻章,每个名字背后的深意,如果你能细细品味,做出来的章就不会死板。

他说,项琰,你知道为什么我会说“酒不匀,但可同饮”这样的话吗?

因为你脸上虽然轻描淡写,但眼睛深处却写着两个字——

买醉。

他还说,项琰,人有两张皮,一张在外,给别人看,一张在里,给自己看,你要想办法看到刻章人里面的那张皮。

他说这些话的时候,项琰在心里想:这人肚子里还真有点东西,我大约是捡到宝了。

时间,一晃而过。

最后一天,她手里多了个包袱,包袱里装着新做的一身衣裳,这衣裳,是项琰欠许尽欢的。

她打算当着他的面,为那天醉酒的事,赔个不是,顺便也道声谢。

哪知等到天黑时分,有人送来一张纸,纸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四个字:尽欢而散。

这是项琰第一次,对许尽欢这个名字背后的东西,产生了好奇。

谁给他起的名字?

起这个名字,有什么寓意?

他父母是怎样的人?

如果许尽欢让她刻个章,她要如何刻,才能和这人的名字,这人的性格贴合呢?

……

谢家朱门大户,她一住就是三年。

这三年的时间,她除了拜师学艺以外,还跟着大姨父读书,跟着谢府二老爷学做买卖。

她喜欢谢家人。

谢家人身上有一种魔力,让人忍不住想亲近。

三年后,爹做龙头的时候伤了手,消息传过来,她决定回京。

临别那天,大姨语重心长地对她说——

“阿琰啊,大姨不劝你嫁人,也不劝你不嫁。大姨想说,这世道留给女人的路,只有那么一条。

你爹娘现在还能护着你,但他们护不住你一辈子,等他们老了,走了,你要如何自保,又要怎么生活?”

“大姨,我会想办法自己养活自己。”

“傻孩子,光养活自己还不够,没有家族庇佑的女人,就如同海上的一叶舟,冷不丁一个浪冲过来,就翻了。”

因为这一句话,项琰一夜没合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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