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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有栖川宫纪念公园前边把俩人拉上,朝着外苑西大道驶去。
“学兄,勉强你跟我们出来,真的很抱歉。”阿清双手合十,诚心诚意地对我说。
“没关系,去哪儿?”我通过后视镜看了看坐在我后边的满头大汗的阿清。久高爱子坐在阿清旁边,戴一顶英国名牌巴宝莉格纹帽,身体僵硬。
“随便走走吧,在车里谈最合适。”阿清回答说。
“对不起,本来应该请您到家里来谈的,可是目前我还对家里保密,这件事又不便在咖啡馆里谈……”爱子把手放在帽檐上,面带歉意地低下了头。
“所谓被杀是怎么回事?前几天去府上打扰时,不是说是车祸吗?”
因为阿清在电话里说得不清楚,开始我还以为是爱子本人被杀,仔细一问,才知道主语是久高隆一郎。
“对外的说法是车祸,实际上爷爷是被人撞死的,凶手逃走了。”爱子沉稳的口气中包含着强烈的愤怒。
“肇事逃逸……太可恶了。”我虽然这样附和着,却觉得“被杀”的说法有些过分。肇事逃逸确实等于杀人。就算是误撞,但肇事者如果不把伤者送到医院去,造成死亡的话,就等于犯了杀人罪。不过这是刑法问题,跟我所想像的杀人还是有区别的。我认为,只有在无人小巷里把人截住用刀杀死,或是为了灭口,用枪把人的脑壳打穿才叫杀人。
不不不,应该先听爱子把话说完。
“表面看是肇事逃逸,但有人为爷爷投了巨额保险。”
“啊?”
“我认为是保险理赔金杀人。”
“犯人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