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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章完结

所”。这些以姓氏为基础组织的宗亲社会,实际上是美洲华侨中较原始的基层华侨组织。

另一种是同乡会性质的地区华侨组织。早期加拿大华侨多为广东“四邑”人,往往一村一乡的人相约一同工作,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帮助,从而组成地区性基层组织——房口(由三五个人自愿组成)。加拿大华侨后来又以县为单位组成为善堂,而以几个县联合组成为“公司”或“会馆”。例如广东南海、番禺和顺德组成的“三邑会馆”,广东台山、新会、开平和恩平组成的“四邑会馆”等等。从1849—1876年,美洲华侨组织的发源地旧金山先后共建立了七大会馆。这些会馆曾吸收了所有美国的华侨,并成为加拿大和拉丁美洲的带有普遍性、地区性的华侨组织。组织会馆的目的,是帮助华侨寻找工作、抵御敌对势力的侵犯、为属下侨民排忧解难、提供慈善和福利设施、解决华侨之间发生的各种各样的纠纷。在众多会馆的基础上,美洲各国又成立全国统一性的华侨组织,一般称之为“中华会馆”。代表全国华侨处理对外事务及全国性的重大侨务事宜。不过,美洲各国建立中华会馆的时间并不一致,有早有迟,相差甚远。美国早在1853年当四邑、阳和、三邑、人和四大会馆成立后,即在旧金山联合组成中华会馆,作为代表全美华侨的正式组织。墨西哥则到1918年才在墨西卡利市成立了中华会馆。拉丁美洲国家除采用“中华会馆”的名称外,在秘鲁则称为“中华通惠总局”、委内瑞拉则称为“民惠总局”,等等。其名称相异,而实质是一样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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